关于发放2024年12月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津贴的公示
作者:范雨超|发布时间:2025-03-31

各二级学院:

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根据《丽水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丽学院办〔2020〕65号)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12月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生活津贴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331日至20254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范雨超,联系电话:2271056


2024年12月份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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