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根据《丽水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丽学院办〔2020〕65号)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生活津贴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范雨超,联系电话:2271056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份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xlsx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