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协议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情况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05


各二级学院、硕士生导师:

按照《丽水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丽学院办2016192号)文件精神,现将与签订协议的高校联合培养且第一导师为我校教师的研究生 2017年下半年在我校学习期间生活津贴公示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及导师核查监督。公示时间:201815日至20181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不理解,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李晓莉,联系电话:2271615.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815

2017年下半年协议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情况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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