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25〕51号)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申报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研究生导师,包括聘任的兼职导师。原则上要求具有三年以上指导研究生工作经历且评选期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由我校在岗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分工明确、相对稳定的实质性合作团队。
(三)申报名额:每个学院限推荐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觉悟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的“四有”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治学严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诚实守信,善于团结,乐于奉献,为团队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善于与研究生沟通,受到学生尊敬爱戴。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硕的学术成果:近三年发表有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授权、转化与推广方面成绩突出,主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完备的科研条件保障研究生培养需求,在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产教融合等方面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近三年至少讲授一门研究生课程,且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材编写、教改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成果突出;支持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具有国际化视野,积极带领和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4.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政治素质高、学术水平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就业质量高。
5.近三年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3)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发生过严重教学、科研等方面事故;
(5)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6)未尽到教育把关等责任,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7)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
(8)存在其他未按要求正确履行导师职责的问题。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团队组成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团队成员共同承担课题,研究合作关系紧密,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3.团队育人成效显著。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团队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紧密结合产业前沿需求开展人才培养与科研实践。研究生积极参与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或创新成果。
4.团队管理科学规范。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校内外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5.团队文化氛围浓厚。在长期稳定的团队合作中,形成鲜明的团队核心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温馨的工作环境,团队内部师生关系和谐,凝聚力、向心力强。积极安排相应的学术活动激发团队科研热情与创新精神。
6.近三年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1)导师团队成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
(2)导师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3)导师团队成员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导师团队成员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
(5)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6)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7)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
(8)导师团队成员存在其他未按要求正确履行导师职责的问题。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或团队申报。个人或团队分别填写《丽水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丽水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3),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开展院内评审,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填写《丽水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和《丽水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向研究生院推荐。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及团队需经学院党组织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上报。
(二)树立典型:应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加强学院导师队伍建设,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推广先进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营造良好的导学氛围。
(三)杜绝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资格。
五、材料提交
(一)材料要求
1.推荐表附件1、附件3的PDF版本(签字盖章版)。
2.汇总表附件2、附件4的PDF版本(签字盖章版)、Excel版本各1份。
3.佐证材料合并成1个PDF文档。
4.纸质版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二)报送要求。所有电子版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内部每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材料名称(填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优秀导师团队)-导师/团队负责人姓名”,于2026年1月4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注明优秀导师和团队申报+学院名称)。
(三)联系人:范雨超,电话:678456,邮箱:fyc988@lsu.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丽水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docx
附件2:优秀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3:丽水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docx
附件4: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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