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学生国庆节、中秋节假期请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28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学生国庆节、中秋节假期请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8日。为了科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学生国庆节、中秋节假期请假和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国家和省市“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学生进出校园实施备案审批。在浙江省域范围内的行动,备案审批应事由合理,疫情防控安全;需至浙江省域外的行动,要严格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出浙江省域范围,出省人员需填写《丽水市拟赴省外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稿通过钉钉发给二级学院学科秘书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李晓莉老师

2.为便捷出行,学生出入校园实行钉钉系统备案审批(掌上办事-OA审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外出审批)身份证进出校园。为不耽搁行程,留足备案审批时间,学生尽量提前3天提出申请。

3.假期期间,导师要教育引导学生尽量保证活动空间相对固定,掌握学生外出和身体状况,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继续做好每日健康情况填报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旅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导师。

3.学生应按时返校,返校进入校园实行“亮码—测温—核验”三环节。学生向导师如实报告“健康史”“旅居史”“接触史”、活动去向轨迹和当前身体状况;有特殊情况者,导师应及时向二级学院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报告相关情况。

4.导师要引导学生在10月7日及之前返校,错峰新生10月8日、9日的报到日期。

5.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学生离校、返校汇总统计工作9月30日16:30前将《外出学生信息报备表》(汇总)、10月9日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通过钉钉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

附件1 《丽水市拟赴省外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外出学生信息报备表》

附件3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0927



附件1:丽水市拟赴省外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外出学生信息报备表.xls

附件3:返校学生信息报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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