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研究生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导师、研究生: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已进入尾声,根据学校各项工作安排,为了切实保障期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期末及寒假研究生教育管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留校工作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上寒假不留校,有特殊原因如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根据疫情防控政策不能返回、科研实验特殊要求,可申请寒假留校。
1.二级学院、导师从严把关,严格审批。留校学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家长和导师的同意,并填写《寒假留校申请》、《学生寒假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二级学院审批汇总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导师做好寒假留校学生学业安排与指导和疫情防控工作,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动态,掌握研究生的去向,了解身心健康等各方面情况,主动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开展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重点进行实验室安全、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留校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寒假留校研究生原则上由后勤服务公司安排在学生寝室,服从后勤服务公司的统一管理。因实验需要申请校内自行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相关管理制度,导师负责学习和住宿场所安全检查、管理和学生的日常管理。
4.寒假留校研究生必须严格服从学校疫情期间的相关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纪律,按要求进行体温“一日三测”健康打卡,外出、请假通过钉钉审批,凭校园通行证绿码出入校园。
二、学生离校工作
根据《丽水学院2020年寒期和2021年春季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的安排,学生1月25日前离校。按照学生“一人一档”要求,学生离校前通过钉钉办理外出审批,填报《丽水学院学生离校档案》,向学生发放《丽水学院2020寒假离校告知书》,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导师要做到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实施学生离校到家报告制度。
学生寒假居家疫情防控工作
假期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体温晨午晚检”打卡制度,学生每日12:00前完成健康日报表填报。学生要遵守属地防疫工作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一般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导师报告审核;在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合理作息,加强锻炼,提高免疫力。导师要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去向、健康状况等,对学生的疫情防控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返校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开学时间初定2月27日-28日,实行错峰错时报到,省内学生2月27日,省外及风险地区学生2月28日。
严格落实学生按时到校,未经批准不得延迟或提前返校。特殊原因确需返校,需由要求学生返校的单位提出申请,学校防控办和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并落实“谁要求、谁防控、谁担责”。学生返校前提交《健康申报表》、《返校学生健康档案》,摸清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外出情况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做到一人一表。做好返校前学生健康排查登记,发布学生返校《告知书》,告知学生入校后的防疫管控措施和纪律,提醒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工作。学校防控措施紧随落实国家、省市的防控要求,如遇政策措施调整,以最新部署为准。
二级学院相关材料上交时间: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李晓莉 联系电话: 2271615
附件4 丽水学院学生离校档案.xlsx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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