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推动学校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现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在册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填写《丽水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
(二)导师审核。导师要结合学生实际,根据申报指南,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和最新实践,直面学术热点或实际问题,充分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评审活页、汇总表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申报书、评审活页发范雨超老师钉钉。
(四)学校评审立项。学校复核申报人资格,于3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三、名额
2024年拟推荐名额30项。
项目推荐名额
学院 | 推荐名额(项) |
教师教育学院 | 11 |
商学院 | 10 |
医学院 | 6 |
生态学院 | 3 |
四、立项与结题要求
(一)立项要求。为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学院在推荐项目时应考虑向参加“互联网+”、“挑战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倾斜。
(二)结题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科研成果的形式可为论文、著作、专利、学科竞赛等,公开发表的作品应明确标注“丽水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项目编号)”,同时须达到申报书中预期成果要求。
五、其它事项
(一)导师应在学术诚信、科研道德方面以身作则,须作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成员,敦促项目的科研进展和审批科研经费的使用。导师对研究生科研项目管理出现不作为或失职的,原则上本年度名下研究生不再立项支持。
(二)无特殊情况研究生毕业前须完成研究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六、联系方式
范老师,15706808456(678456)(行政楼507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3月11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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