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5号)、《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6号),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推荐,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科处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2.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3.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
4.联系人:范雨超 ,电话:2271056,邮箱:fyc988@lsu.edu.cn。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9月9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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