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审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拟确定2025年校企联合培养硕士生专项项目11项,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范雨超
联系电话:2271056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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