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则。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提出岗位设置需求,报研究生院审批。
岗位数量由研究生院统筹设置,助教、助管总岗位数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8%。
1.助研的岗位职责是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专业设计、调研等工作,包括科学实验、试验数据的整理分析及相关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翻译等,具体工作职责由导师确定。
2.助教的岗位职责是承担本、专科生的公共课、专业课的辅助教学工作。包括随班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协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确定。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安排或要求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
3.助管的岗位职责是承担各培养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等辅助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设岗单位确定。设岗单位在安排工作内容时,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的培养。
助研津贴原则上由导师或相关课题组从项目经费中支出和发放,学院可予以配套支持。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不低于400 元,每年以 10 个月计,按月发放。
助教津贴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支出和发放。每小时津贴标准不低于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小时20 元,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按月发放。
助管津贴由各培养单位支出和发放。每小时津贴标准不低于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小时20 元,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按月发放。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实际工作提出设岗需求申请,填写《2025-2026学年丽水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需求汇总表》(附件1)。
2.经各学院初审后,填写《2025-2026学年丽水学院研究生助研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2)、《2025-2026学年丽水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3)、《2025-2026学年丽水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根据岗位设置申报情况以及工作实际,综合确定设岗情况。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507),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zitongnefu@163.com。联系人:王子桐(2271056、19818108281)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0日
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材料.zip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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