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8

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生态学、机械工程、口腔医学、民族学等4个省一流学科开展2019年建设绩效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15日前各相关学科按照《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对标《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开展年度建设评价,分析建设以来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形成2000字的自评报告和《2019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附件2)。自评报告要求从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科影响力、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投入执行情况等6个方面撰写,突出标志性建设成效(含自设指标完成情况)、目前本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阶段建设重点及措施。

    二、2019年12月20日―5―2020年1月5日前完成相关数据在省学科建设管理平台填报、核查与提交工作。

   三、各相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分析学科建设现状,主动查找短板,不断优化学科建设条件,提高建设绩效。各学科的自评报告和《2019年度省一流学科年度建设报告》要经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联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董漫雪227161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2019年省一流学科年度建设报告.docx

附件3:2019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评价结果备案表.docx

附件4:省一流学科年度评价支撑明细表.docx  

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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