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科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2-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综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根据《丽水学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2025年度二级学院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成效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二级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原生态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中国青瓷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相关说明:

1)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和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以原生态学院作为考核单位;

2)人文学院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合并人文学考核单位

二、数据采集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评分规则和填报内容说明

1.学科建设成效考核内容中的1)学位点培育建设;(2)省一流学科培育2个二级指标相关材料要二级学院报送,指标的具体评分规则见《2025年度二级学院综合考核细化指标及计分规则》中的学科建设成效指标评分说明

2.指标1)学位点培育建设指标考核请报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简况表(前期已布置)2)省一流学科培育指标考核请5个省一流学科和8个校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完成附件2:学科建设绩效评分表、附件3:学科建设成效定性评价表2个文档的填报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报送。

3.没有省一流学科和校重点学科的二级学院,以2025年度自己学院学科建设成效实际完成情况,填报附件2:学科建设绩效评分表、附件3:学科建设成效定性评价表2个文档的填报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报送。

4.学科建设绩效评分表中的数据最终以省学科数据监测平台上传的数据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学科建设绩效评分表填报的成果均应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牵头单位)并于2025年度新增取得,并已上传省学科数据监测平台,每项成果仅限使用一次,不允许在不同学科中重复利用。

(2)各二级学院于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和支撑材料报送,电子稿汇总发研究生院胡叶民钉钉,盖章负责人签字纸质稿交行政楼507。

(3)填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胡叶民老师,联系电话2271056、15990888817。

 

 附件2:学科建设绩效评分表(二级学院填报).docx

附件3:学科建设成效定性评价表(二级学院填报).docx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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